「问题的提出」
近日,遇到一起咨询,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调岗,劳动合同约定了具体的地点,同时约定了用人单位享有调岗权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能不能拒绝?不去新岗位,该如何拿到赔偿金?
「法律解答」
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经营权,即便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,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岗位。
第一,工资构成是否有变化。
调岗不能降薪,无须赘述,降了就能直接拒绝。倘若用人单位调整工资结构对劳动者有不利影响的,劳动者也可以拒绝。譬如调岗之前工资是固定工资1万元,调岗之后变成基本工资5000元,绩效工资5000元。(具体可参考,《用人单位将固定工资拆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,合法吗?》)
第二,岗位性质是否有变化。
岗位性质应当与劳动者的工作能力、工作资质以及原有岗位相互关联。倘若从后勤岗调到销售岗,工作性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,且与劳动者的工作资质不相匹配,故劳动者可以予以拒绝。
第三,工作地点。
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地点会增加用人单位调岗合理性的举证程度,并不必然能做为抗辩拒绝调岗的理由。
譬如工作地点调整只是一个街区的距离,或是一个站点的距离,这样的调整是适度且恰当的。这一方面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范畴,劳动者想要拒绝,恐有不予支持的法律风险。
倘若没有明确约定地点,则要依据变更的通勤距离以及当地的裁判规则来确定。
譬如跨行政区划调岗就有争议。
而单纯距离方面,要考虑的因素会更多,譬如劳动者通勤的便利程度用人单位能否采取补救措施,劳动者的家庭情况等。
具体而言,原通勤距离是10公里,调岗后变成了50公里甚至更长,用人单位既不提供班车,也没有交通补助,没有宿舍。此时,劳动者可以提出异议,坚持在原岗位继续工作。倘若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此时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了。
第四,倘若属于法定调岗的情形,劳动者没有拒绝权。(具体可参考,《劳动法问答|公司单方调岗,劳动者可以一律拒绝吗?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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